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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山西大学培训教育微信群管理规定

为更好地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,加强沟通联络,提高培训各项工作效率,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:

一、微信群基本设置:

1、微信群名称:“培训班名称”;

2、管理人员、全体学员均需加入本群;

3、所有群员进入微信群后,一律以“单位(部门)+姓名”为群昵称。(具体操作步骤:进入微信群后,点击屏幕右上角的图标,在打开的菜单下拉列表中“我在本群的昵称”进行修改);

二、微信群交流内容:

1、微信群只能发布与学习、培训管理相关的信息,不得发布与培训无关的图片或信息;

2、微信群交流必须遵守培训相关规定及网络信息管理规定,禁止出现不良言论、反动、涉密等内容;

3、严禁在群内发布色情、赌博、病毒链接,一经发现,将严肃处理。

三、微信群管理要求:

1、微信群只用于培训工作使用,不做其他私密交流;

2、微信群集中下发的通知、公告等要及时回复;

3、微信群其他学员分享的信息,获得大家认同或者不认同,可以展开讨论,不予做人身攻击;

4、微信群发布的通知和公告,与传统形式发布的信息具有同等效力;

5、微信群在培训结束后,由群主删除,群成员自行解散。